依法审理信用卡犯罪 创建诚信社会体系
随着信用卡的广泛发行,涉及信用卡的犯罪案件也越来越多,我院在审理涉信用卡犯罪案件中坚持惩治与教育并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我院从2010年起至2012年11月止,共审结涉信用卡犯罪案件8宗,占全部刑事收案的5%,全部都是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共8人,均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
二、我院审结的涉信用卡犯罪案件的特点和手段。我院的8宗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中有6宗是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案件,占总数的75%,2宗是捡到他人信用卡而冒取他人存款的案件,占总数的25%。
三、涉信用卡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一是信用卡发放门槛过低、业务不规范,有的银行为了抢占市场,随意放宽申请人、担保人的条件或是对申请人、担保人的信息、资信审核不严、流于形式;二是侦查和检察机关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过于宽松,一般采取的是取保候审措施。另外,在审判机关对部分涉案金额较小的被告人判决非监禁刑后,被告人既不履行罚金,也不偿还欠款,而对其也难以再采取更有效的强制措施,导致有的被告人有侥幸心理,在审理期间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而获非监禁刑,审判后则拒不还款,影响了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三是被害人风险意识不强、防范意识薄弱,麻痹大意,导致信用卡丢失而被盗刷。
四、加大力度打击信用卡犯罪的建议。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倡导理性消费和诚信经营;二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信用卡犯罪;三是规范信用卡业务,加强发卡管理和监督;四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社会;五是提升信用卡持有人的自我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