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法院法警大队四项措施抓押解工作实现零事故
鼎湖法院法警大队高度重视刑事被告人的押解、看管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在仅有五名法警、一辆囚车的条件下,圆满完成了每年超过80宗案件、每宗案件超过100公里行程的刑事被告人的押解、看管工作,实现了零事故。
一、提早准备、做到“心中有数”。在每宗刑事案件开庭前,法警大队都会研读案件的起诉书,对被告人的情况进行预判,把重大案件的、有同案犯未归案的、本人或其家属情绪不稳定的案件被告人作为重点预防对象,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对可能存在自伤、逃跑等情况的进行提早预防应对。
二、部门协同、做到“全面联防”。针对在押解、看管过程中可能出现被告人行凶、自杀、逃跑、自残等突发事件,鼎湖法院制定了应急方案,将全院干警分为指挥组、突击组、疏导组、机动组、后勤组,明确了各组的职责,将各小组部署到位的时间精确到分钟,通过法警大队与本院其他部门协同“作战”,做到“全面联防”。
三、内外联动、做到“内外合力”。在重大案件以及被告人人数多的案件中,本院出现警力不足的情况时,法警大队会请求市法院法警支队和区公安分局支援警力,内外联动,共同完成押解、看管任务。在岐溪和甫草等案情重大、被告人多的案件中,都是由市法院法警支队、区公安分局以及法警大队共同完成了押解、看管任务。
四、狠抓训练、做到“内功精湛”。抓安保工作,自身要“过硬”,法警大队每年组织业务、技能训练的时间都超过100个小时,无论是烈日炎炎,还是冷风习习,都能坚持训练,打造了一支业务精通、技能突出的法警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