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放不下的“疙瘩” 十四年执行终能给群众有个交待
日前,我院执行干警从被执行人霍某在银行的账户划拨了50000多元给申请执行人林某之后,终于松了口气:这回终于有个交待了。
原来,申请执行人林某等与被执行人霍某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霍某因在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林某等人经济损失106929元,案件于1998年2月立案执行。受理之后,因被执行人霍某在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其家庭经济也并不宽裕,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导致该案迟迟未能执结。
申请执行人林某每年都会来我院咨询、催办,执行干警能做的只是向其解释,不断的解释。林某是个非常善良、大度的人,她非常理解执行干警的工作,每次来之后总是不带怨言的离开。但申请执行人越是这样,我们执行干警心中的疙瘩就越是挥之不去。
十四年来,执行局局长换了三任、执行干警也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是我们执行干警从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坚持每季度对被执行人霍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一次“四查”,多方查找霍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这股矢志不渝、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终于在日前得到了回报,为申请执行人林某追回了一半的执行款。
当看到林某感激的眼神、听到林某感谢的话语,执行干警很欣慰,也表示将尽快把剩下的执行款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