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推出新举措维稳定促和谐
我院在执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发现在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了赔偿款后,出现了多名亲属争夺赔偿款的问题,特别是受害人死亡的案件则争夺更加激烈。没有得到或者是得到赔偿款较少的亲属,往往会在家庭内部产生纷争,影响家庭乃至社会的和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院执行局在执行此类案件中采取了权利确认制度。
权利确认制度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执行案件中,受害人或其主要亲属居住在肇庆市范围内的,在执行款交付时必须全部到场,让所有家属知道执行款的数额,所有人都必须在执行款申领书上签名,以确保执行款不会被私吞;案件的受害人或其主要亲属居住在肇庆市范围外的,则在申请执行时或是申请执行过程中,必须签订执行款领取人确认书,案件的受害人或其主要亲属都要签字,并交由当地公证处公证,以减少分配时的纷争。
我院执行局采取权利确认制度以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因分配不均而产生的纷争大大减少了,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