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立案窗口设服务质量评价器
让人民群众给窗口人员的服务打分
日前,我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三套服务质量评价器,前来立案庭办事的群众可以在办完事后根据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质量在评价器上打分,评价打分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设立服务质量评价器是我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争创“人民满意服务窗口”以及“创先争优服务窗口”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强化群众对我院立案工作的监督,提升立案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据了解,在法院的窗口部门设立服务质量评价器在我市尚属首创。
律师张某在我院办完事后,在评价器上按下“很满意”,她说:到过这么多法院,还是第一次能现场给法院工作人员打分,鼎湖法院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好,工作热情,服务周到,所以我给个“很满意”的评价。
当事人李某在我院办完立案手续后,在评价器上按下“满意”,他表示:鼎湖法院立案窗口人员热情,办事效率高,所以给予“满意”的评价,他也表示以前只在银行给窗口服务人员打过分,给法院工作人员打分还是第一次。
为了确保数据真实,我院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在服务质量评价器上给予工作人员的评价都会有记录备查,以防止弄虚作假,该项统计数据也将在年底作为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