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了却不能经营来求助 诉前联调帮忙去解决问题
凤凰镇某村村民黄某在今年1月该村一鱼塘的经营权招标会上投标成功,并交纳了从2011年3月1日起一年的租金和十年的押金,但是到了3月1日,村里并没将鱼塘交付给黄某,黄某多次与村里交涉,均未取得效果,无奈之下,向凤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写来求助信,请求帮助解决。
凤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求助信后,高度重视,迅速联系了我院挂点该中心的法官一同向黄某以及黄某所在村了解情况,发现原来是该鱼塘的原承包者张某在同样参加了投标失败后不肯退出鱼塘,拒绝搬出设施,导致村里无法将鱼塘交付给黄某使用,由于张某态度强硬,村干部也没什么好办法解决,黄某一度表示要向法院起诉。
我院法官和凤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便分头做村干部、黄某和张某的工作,向村干部介绍了合同的效力问题,要求他们遵守合同;向黄某说明了其如果走诉讼程序,不仅费时也要花上一笔诉讼费;向张某讲清了其如果继续霸占鱼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法官和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促使张某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主动搬出了鱼塘,将鱼塘还给村里,村里将鱼塘交付给了黄某,黄某也于近日正式开始使用鱼塘开展了经营。
事情顺利解决后,黄某拉着法官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