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再出严招动真格
今年我院的衡量案件质量的两项指标实现了一升一降, 1-5月份上诉案件的维持率为64%,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2.1%;改判率为12%,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9%。
为了更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找准个案症结,推动息诉罢访,以案件评查为抓手,认真查找何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水平,我院党组近期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再出严招动真格。
我院党组要求:一是要开展“百万案件”评查工作,重点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和容易滋生腐败违法违纪的案件共40宗进行评查;二是要将评查结果报纪检组监察室,评查结果与干警个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发现有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交由纪检组监察室处理;三是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明确责任主体,对确需进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查的一律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四是实行“三个坚决追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案、瑕疵案坚决追究,对案件自查、评查不认真负责、出具虚假和错误结论的坚决追究,对案件评查意见建议不落实或不到位的坚决追究。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案件及瑕疵案件,不回避、不袒护、不搞“下不为例”,该批评的通报到位。该纠正的坚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