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联合调解案件促和谐
5月6日,我院与坑口街道办事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共同调解了一宗家庭纠纷,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伦某与前夫李某于2010年2月离婚,女儿由伦某抚养,但是女儿的年底分红共八万多元被李某占用,在伦某多次要求返还未果的情况下,双方产生了多次激烈的冲突。因此,伦某要求坑口街道办事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并声称调解不成就要到法院起诉。为此,我院挂点坑口街道办事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法官和该中心工作人员在5月6日一起赶到伦某所在的居委会,并邀请了妇联和居委会干部一同对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由于伦某与前夫李某意见分歧严重,又回忆起以往的矛盾,情绪都很激动,出现了相互指责、对骂甚至差点肢体冲突的情况。鉴于此,我院法官与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妇联、居委会干部分开做两人工作,耐心的讲法律说道理,终于促使李某认识到其行为的不当,当即到农村信用社将其占用的分红款存入了女儿的账户,并将存折交由伦某保管。于是一宗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家庭纠纷就此化解。伦某对我院法官、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妇联、居委会干部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我院着力开展了诉前联调工作,通过法官挂点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了矛盾排查应急联动机制、信息通报交流机制、协作配合机制、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和交流学习机制,通过切实采取措施,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1-4月,我院与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共同化解矛盾纠纷16件,切切实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法院外,也减少了起诉我院的案件,今年1-4月,我院诉讼收案同比减少了40%,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