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徽,在平凡的坚持中熠熠生辉
——记我院共产党员谢凤兰同志
谢凤兰,我院立案庭负责人,在法院工作22年,一个有13年党龄的女共产党员,虽然没有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没有办过曲折复杂的难案,但是谢凤兰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也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在“一杯茶、一个请、一次耐心的长谈”后,听到当事人真诚的“谢谢”时,谢凤兰同志总是说“我只是一名平凡的党员法官”。
对信念的坚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谢凤兰牢固树立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她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对平凡工作的坚持,始终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本庭室创出一个又一个的佳绩。今年1月,立案庭荣立集体三等功。
对为民的坚持。谢凤兰同志以“为民”为标准来衡量自己工作的好坏,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强,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弱势群体的案件,尤其是涉及在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以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等严重影响生活的案件,谢凤兰同志实行优先立案,为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困难的群众实行诉讼费减缓免,构筑诉讼无障碍的绿色通道。
对严谨的坚持。谢凤兰同志在立案工作中坚持以“公平、公正”为根本,认真抓好各个环节,严格审查案件起诉材料,确保了案件的立案质量。谢凤兰同志近三年来共立案三千多宗,立案准确率在99%以上。
对务实的坚持。谢凤兰同志在工作中坚持务实,兢兢业业,一心一意做好本职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方便群众,谢凤兰同志在立案庭工作十年以来,坚持了每个工作日提前上班半个小时、推迟下班半个小时,默默坚持了两千多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