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我院召开了有全体干警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
在会上,我院干警学习了上级领导有关廉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我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要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区纪委对此将明察暗访,本院纪检组和监察室也将对干警的廉政纪律和作风问题进行随时随地的检查。
在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伊君与党组其他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的部门的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廉洁自律表率作风,定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五个严禁”,法官要遵守职业道德以及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伊君表示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要动真格,对违法违纪行为和干警做到“零容忍”,绝不姑息。刘伊君院长还表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将上追两级的责任,即一般干警违纪,不仅要追究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违纪,不仅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就是院长本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