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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院+综治中心”新模式,绘就多元化解新“枫”景——鼎湖法院深夜不“打烊”,10小时化解涉“未”纠纷
作者:佚名 日期:2025年05月09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本以为要闹到‘庭上见’,没想到只跑一趟就把这事解决了!”4月30日凌晨1点随着三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协议上签下各自的名字,一场历时10个小时的涉“未”调解终于画下圆满句号,家长们纷纷向鼎湖法院调解员、综治中心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竖起大拇指。

前段时间,7岁的林林和6岁的浩浩公园的游乐设施中玩耍因孩子们玩得兴起,在跑跳时不慎发生碰撞导致林林左股骨干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林林的父母遂要求浩浩父母及公园方赔偿医药费、后续治疗及营养费用共计84745.36元,然而三方就责任比例划分和赔偿数额多次私下协商仍无果。4月29日下午3点,林林父母来到综治办“找说理”,因三方争议较大,综治办迅速启动三调联动机制,法院了解事件基本来龙去脉后,迅速派出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立即前往综治办开展诉前联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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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林林摔倒是因为浩浩碰撞引起的,而且我认为园方也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本身两个孩子玩乐时就是蹦蹦跳跳,不能因碰了一下就把责任都推到我们孩子身上。”“我们在玩乐设施上都贴了安全提示标语,也安排了安全员在场看管,事故责任与园方无关。”

孩子在公园玩乐,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没想到竟引起纠纷,三方心中都憋着一股气,均认为事故的发生均是对方没有尽到看管责任导致的。

在充分听取了当事人证词及仔细查看事故当天视频监控后,法院调解员认为事故的发生三方均有责任,为实质性化解纠纷,争取一次化解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法院调解员一方面为当事人“面对面”释法说理,现场讲解自甘风险规则、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娱乐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等法律法规,从事实和法律层面阐明三方应当承担事故责任;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专业优势,指导司法所、综治所工作人员对三方进行“背对背”协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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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在历经了近8个小时的“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后,终于,三方情绪逐渐平息并达成初步的调解意见。

当众人坐下商定协议细节内容时,双方家长又因赔偿金数额闹起了新的矛盾,此时,已是深夜十点钟,为不让调解进程“功亏一篑”,法院调解员继续耐心引导当事人开展新一轮的调解。

“孩子玩乐受伤,我们大人心里都不好过,再争吵下去,家长们奔波劳累,孩子们也会受到二次精神伤害,友好协商才是给孩子树立榜样的最优做法。”调解员一边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一边根据诉求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协议内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浩浩家长和公园方各自承担26000元医药费,剩余由林林家长自行承担。

调解协议签订后,调解员现场指引当事人提交申请司法确认材料。我院当天即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力,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

这是我院主动融入综治“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让群众有困难“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促进矛盾纠纷就地高效化解的工作缩影之一。

近年来,我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多元共治,持续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助力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绘就多元化解新“枫”景,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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