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鼎湖法院巧用判前调解机制,在行政机关和群众之间架起定分止争的“连心桥”,引导行政机关自我纠正不当行政行为,促使一宗“民告官”案件实现“双撤”,达成“双赢”。
数日前,市民康某因涉嫌实施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记录并实施行政处罚,康某对处罚不服,遂向鼎湖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充分研判案情后,认为交警部门的处罚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上存在不当之处。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并未急着依据既有证据和适用法律条文进行开庭审理,而是启动判前调解机制,提出了“开庭前见一面聊聊天”的建议。
“我们详细查阅了卷宗材料,今天召集大家来,就是为了更全面了解情况,协助大家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优方案...”为达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的,在法官的召集下,双方来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站开展了一场面对面的“官民沟通”。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官一方面向交警部门指出其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详细阐述了行政机关执法程序规范的重要性,释明不规范执法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向康某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康某认识到自己交通行为中的不妥之处。经过耐心调解,最终促成交警部门撤销处罚决定,康某亦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鼎湖法院自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以来,始终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积极探索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新路径新举措,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