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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司法改革带来法院新风貌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3月13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司法改革带来法院新风貌
发布于 2011-03-11 12:38:34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与网民在线交流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与网民在线交流。张维克摄

  3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景汉朝来到最高人民法院网、人民网全国两会联合在线访谈演播室,以司法改革带来人民法院新风貌为主题,与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现摘要如下:

  司法改革带来法院新风貌

  主持人:自党的十七大以来,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景汉朝:党的十七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解决的司法问题入手,紧紧抓住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能力、司法权威等关键环节,切实解决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障碍,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持人: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有哪些?

  景汉朝:近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涉及面比较广,主要有: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司法民主水平和司法透明度;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赋予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更多的选择权,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降低了成本;进一步完善诉讼调解制度,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健全民意沟通表达长效机制,广泛听取群众反映和社会呼声,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和完善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制度,加强了执行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民事再审程序,依法保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申诉和申请再审难问题;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的数量和参加审理案件的范围,提高了司法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信任度;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有效缓解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痛苦和实际困难;完成量刑规范化和审理程序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裁量权;健全诉讼服务机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等等。

  总的来看,司法改革带来了人民法院的新面貌和新变化:一是加大司法为民的改革力度,使人民群众真正从司法改革中受益;二是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使司法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四是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主持人:最高人民法院推行司法公开有哪些具体举措?

  景汉朝:王胜俊院长多次深刻指出: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这方面我们采取的措施较多,涉及的面也很广,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以确保公正为切入点,构建长效机制。200912月发布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向社会承诺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项公开,规定了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措施;二是以重点问题为切入点,不断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直播制度。2010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使这些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运用科技手段,搭建方便快捷的公开平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案件的进程。建立科技法庭,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使庭审活动受到更切实的监督;四是确定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以点带面。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确定了100个法院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同时下发《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全方位地开展司法公开工作。

  诉讼与非诉讼相得益彰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情况?

  景汉朝:2007年,最高法院就正式启动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课题。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等近二十个单位参与研究,提出了由最高法院出台规范性意见、中央出台政策性文件、修改和制定相关法律三步走的改革思路。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中央也出台了相关政策,目前这项改革已进入制定修改法律的阶段。

  这项改革的成效是多方面的:第一,赋予非诉讼调解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使之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第二,非诉调解可以进行司法确认,经确认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建立健全基层司法服务网络,有效分流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民意沟通方式多样

  主持人: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在这方面最高法院有什么具体的举措?

  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工作,王胜俊院长亲自督办、亲自实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常态化的联络沟通机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建议260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满意率达100%。召开各类座谈会30多次,参会400余人次,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600多条,为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聘请了特约监督员60名,通过旁听案件庭审、参加专项视察活动等,监督我们的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接受媒体监督的工作力度。2010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通过新闻发布会、协调会等形式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改进和完善网络民意沟通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开通了民意沟通电子邮箱和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2010年共收到网民来信5685件,按大类筛选出网民意见和建议81条,有关办理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上公布。

  信访窗口标准规范

  主持人:申诉信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请您谈谈当前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情况?

  景汉朝: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改革,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涉诉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级法院从服务管理、功能布局、设施保障、制度规章等方面入手,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除个别法院外的高级人民法院都建成了立案受理大厅,全国有328个中级法院、2308个市县区人民法院建成了立案大厅,覆盖率分别达81.2%和74.2%,80%的普通诉讼案件能够在一小时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完成立案。

  解决执行难成效显著

  主持人: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解决执行难的?

  景汉朝:这几年人民法院除了下大力化解大量执行案件以外,在执行改革制度建设上也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以来先后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与中央纪委等19个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已报中央有关部门审批,也即将发布。

  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基本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科学执行体制;二是建立了执行联动、执行威慑、规范运行的机制;三是建立了执行信息查询、内外监督、便民利民的有效执行体制。

  当然,执行难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还要下更大的工夫,从源头上治理。

  量刑规范化公开透明

  主持人:量刑规范化改革关乎刑事被告人的切身利益,社会比较关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

  景汉朝: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2010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按此要求,法官在量刑时要采用三步式,即:首先根据已经查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然后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事实如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确定该案的基准刑,最后根据案内存在的量刑情节如自首、累犯等,对基准刑进行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量刑。这项改革使量刑更加均衡和公正,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社会各方面比较满意。由于量刑标准和量刑过程的公开,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裁判结果看得见、摸得着,更加了解、理解、支持。(记者 张景义)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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