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执结“梦幻江南案”为区大项目建设扫清障碍
近日,我院成功对梦幻江南娱乐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依法变卖,并将梦幻江南的房产交还给申请执行人鼎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此,梦幻江南执行案圆满执结。
梦幻江南作为我区城区中心唯一一间较大规模的娱乐场所,因其欠下包括工人工资在内的一大笔债务,且其场地是向鼎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用的,也拖欠了该公司的租金。本案在2008年起开始执行,当时,我院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首先责令被执行人将拖欠的租金向申请人付清,再与双方当事人多做协调、沟通工作,争取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执行和解。经本院多次做和解工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在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梦幻江南的法定代表人胡某再次违背和解协议,并不知去向。在此之后,夏某等债权人也向梦幻江南以及胡某提起了诉讼。
在今年,梦幻江南所在的地块被广州某公司收购,并计划建一栋商务酒店。为了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伊君责成执行局对该案立即加紧执行,并亲自指挥了该案的执行。通过区政法委的统一协调,在刘伊君院长指挥下,分管执行的谭活枝副院长带领下,我院执行局首先是联系了坑口办事处及鼎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派出代表接管了梦幻江南的财务及营业收入,并且由坑口办事处及鼎湖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付了工人工资;其次是加紧了对梦幻江南已被查封的其所有的物品的评估工作,并在近日对该批物品进行了依法变卖。至此,“梦幻江南案”的顺利执结为梦幻江南所在地块将要崛起的鼎湖地标性建筑的建设扫清了最大一个障碍,该案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及政治效果。
二O一O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