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诉调衔接 履行指导职责
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密切的联系,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是法院的法定职责,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这“第一道防线”作用,可以有效地定纷止争,将民间纠纷解决渠道进行分流,以缓解司法资源紧张带来的压力。近年来,我院与区司法局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多次培训。
7月5日至8日,我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全省优秀法官李文雄同志利用了三天半分别到我区七个镇街为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我院挂点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法官、村企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成员、村居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上了题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及实务操作方法、技巧》的课。李文雄同志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成功调解了一大批案件,这是李文雄同志第三次为调解工作人员授课。
李文雄同志从人民调解的范围和原则、人民调解的程序和基础、人民调解的依据、人民调解的方法和手段、人民调解与诉讼权的关系、对人民调解协议的督促等六个方面,运用了大量深入浅出的语言和生动的实例对如何综合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和技巧进行调解、公平公正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做了详细的讲授,让大家学到了调解的方法技巧,都觉得受益匪浅。
此次培训授课是区司法局和我院为了深入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也是针对各镇街和村居委换届后人员的变动以及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而开展的一次再学习再提高。
我院除了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外,还要求挂点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法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协助解决重大复杂的调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