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司法公开和司法为民再推新举措
短信发送审判流程和执行进度给当事人
通过代理人到我院立案而其本人远在广西的王某接到了我院发来的短信,告知其案件已经立案以及调解、开庭时间和合议庭组成人员。王某开始还以为是诈骗短信,打来电话咨询后,发现是真的,连呼“想不到鼎湖法院这么为当事人着想”。原来,从七月一日开始,从当事人到我院一立案,我院将向其所留的手机号码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其案件的案号,到法院接受调解和开庭时间,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主审法官的工作手机号码,当事人可以实时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减少其来回法院奔波的时间和金钱。
为了加强司法公开工作,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我院与电信部门合作,从七月一日起,不仅是在立案时采取短信通知的方式,在执行阶段,我院也会将案件的执行进度以及每次采取“四查”措施后的结果以短信的方式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同时也会短信告知申请执行人其案件执行法官的工作手机号码,申请执行人也可以随时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此举将大大增强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减少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访投诉,也可以增强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
下一步,我院将对短信平台继续完善,构建短信互动平台系统。短信互动平台系统将定义两种角色:一个是信息终端用户,双方可运用此平台并通过信息管理员发送和接收短信息,从而进行相互沟通和交流。另一个是信息管理员,其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充当中间人,运用短信互动平台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和过滤,不但能确保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沟通及时顺畅,还能便于管理层有效地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