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执行回三百吨稻谷抵债 我院执行法官获真诚感谢
日前,中央储备粮肇庆直属库相关负责人到我院对执行法官为他们执行回来货款表示真诚感谢。
中央储备粮肇庆直属库与湖南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今年4月份由我院作出了判决,湖南某公司应承担返还货款150多万元及相关利息给中央储备粮肇庆直属库的义务。判决生效后,湖南某公司只履行了30万元,剩余债务未有清偿。于是,中央储备粮肇庆直属库向我院申请执行。
5月17日至5月22日,我院执行局以及法警队干警一行远赴湖南,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对被执行人湖南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四查”,查询了该公司在车管、房管、工商、金融机构的财产情况,没有发现其他财产。
我院干警和当地法官的干警一起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讲法又说理,促使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将湖南某公司在诉讼中被查封的的一批300多吨的稻谷交由申请执行人中央储备粮肇庆直属库运回,以该批稻谷抵偿70多万元债款。
对于剩余的款项,我院执行法官也将继续采取措施,争取早日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