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张志勇副院长到我院接访群众
4月12日上午,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志勇,立案庭庭长江惠兰到我院接访了黄某等六名群众,一起接访的还有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伊君,副院长谭活枝以及我区坑口办事处以及信访局有关人员。
黄某等是我区坑口办事处某村的村民,来访是因为黄某等作为回迁户没有得到村里的土地被征后补偿款的分红而向我院起诉,在我院和市法院相继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后,而来访。
对于黄某等提出的要求,张志勇副院长表示市法院对本案处理也很慎重,不仅经过合议庭多次合议,也经过审委会的讨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案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所以两级法院依法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
对于黄某等渴望得到补偿款的心情,张志勇副院长也表示理解,他也是农民的儿子,也很理解大家的心情,老百姓的事无论怎样都是大事,不能不解决,虽然本案在法院的法律程序已经走完,按道理来说已经与法院关系不大,但是本着以人为本和司法为民的精神,市法院将继续关注本案,与鼎湖区委区政府继续沟通,希望早日解决。
张志勇副院长的话,让村民们很感动,认为两级法院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他们也很感激,表示将继续与相关部门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接访完成之后,张志勇副院长又要求刘伊君院长和坑口办事处的有关人员将本案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