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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3小时!解开两道“利益死结”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26-09-22 来源: 浏览:120 次

商事审判追求的究竟是什么?

是交付一份逻辑严谨、是非分明的判决书,还是定分止争之余,能穿透利益的迷雾,修复市场主体的信任裂痕,让企业卸下诉讼重负,轻装前行?我常在深夜翻阅卷宗时陷入沉思。

于我而言,每一次法槌落下,不仅是对是非的判定,更是对市场主体生存逻辑的深刻体察与守护。

不久前,一次历时3小时连续调处两起商事纠纷的经历,让我对这份职责有了更切肤的感悟。

寓理于情,弥合买卖间的“信任裂痕”

第一宗是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一家建材供应商,被告是长期合作的装修公司。

双方本是携手完成多个项目的“老搭档”,却因装修公司受下游回款滞后影响,货款迟迟未结,最终对簿公堂。建材供应商申请财产保全,装修公司则以部分铝材存在质量问题,造成项目返工损失为由,拒付全部货款,昔日伙伴几近反目。

 

收到案件后,我照例仔细翻阅卷宗材料,安排法官助理罗荟先行对接保全事宜。一通电话下来,罗荟敏锐地捕捉到一个关键细节:电话那头,建材供应商一声长叹,言语间满是惋惜。“合作这么多年,从小项目一路做到现在,一直都很信任彼此,实在是被拖得没有办法了。”

“听得出,其实你心底里也不想把关系彻底闹僵。”罗荟顺势接住他的情绪,耐心疏导,渐渐打开缺口。

“两家有这么深厚的合作基础,未必一定要靠一纸判决分出输赢,不如试着坐下来,把各自的难处摊开谈一谈。”在罗荟的居中沟通下,对立的双方态度出现了松动,均同意尝试线上调解。

为不错失良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我在调解前几天就带团队做足了“功课”:逐笔核对供货单据、梳理聊天记录,反复比对案件争议焦点与证据清单,制定调解提纲。我们始终相信,准备越充分,调解成功的基石就越坚实。 

调解当日,书记员轻点鼠标,线上平台屏幕一分为二,映出了两张同样愤懑的脸,隔空对峙,气氛凝滞。双方你来我往,互相指责,谈判几度陷入僵局。

 

“做生意讲求以和为贵,和气才能生财,这么多年的交情,何必争个你死我活?”我没有急于就证据定对错,而是来回斡旋,一边安抚他们情绪、释法说理,一边帮双方算清两笔账——“诉讼成本账”和“信誉损耗账”。

我向装修公司释明法律边界,点明其拒付全款潜藏的法律风险:“商事交往中,按时足额支付货款是基本契约义务。如果你们认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另行主张权利,但这不是全额拒付货款的合法理由。”

转头,我又对建材供应商耐心劝导:“企业经营,现金流是命脉,如果长时间款项无法回笼,同样会拖累自身经营。对方企业并非恶意赖账,是受项目回款拖累,不妨在违约金、付款期限上适度让步,采取分期支付的方案,争取尽快收回货款。”

“多年合作来之不易,闹到两败俱伤,对两家都没有好处。”反复劝解下来,双方终于放下对抗心态好好协商,最终供应商同意减免部分违约金,被告装修公司承诺分期付清货款。一纸调解协议,不仅化解了纠纷,更保住了双方未来继续携手的可能性。

三笔账,算清装修里的“经济糊涂账”

我刚走出审判庭,便接到法官助理罗荟的来电,询问能否即刻开展第二场调解。

原来,原定数日后调解的第二起案件,因其中一方当事人临时要赴外地出差,希望今天就能了结,且双方当事人已经到法院附近了。

为减少群众奔波,我当即调整工作计划,转身回到第九审判庭,无缝衔接开启第二场调解。

这起纠纷源于朋友间的商铺装修委托。

 

当事人陈明(化名)委托朋友李华(化名)做商铺装修,施工期间,设计方案多次变更,建材价格亦有波动,双方对最终结算金额分歧巨大,昔日好友逐渐生出嫌隙。

刚落座,两人就各执一词,争执不休。委托人陈明认为很多增项未经自己同意,对方报价虚高;施工方李华则称变更方案与材料涨价都是客观事实,成本不该由自己独自承担。 

面对吵得不可开交的双方,我深知空洞的法条宣讲和刻板评判对错难以化解复杂的利益纠纷。于是我默默拿出纸笔、摆上计算器,开始对照施工合同、聊天记录、材料清单、物料报价清单,当着双方的面一项项拆解、核算,精准区分合同原有项目与口头确认的增项,核对材料报价与实际损耗,一笔笔“糊涂账”逐渐清晰。

我给双方厘清了三笔账。

一是法律账,口头变更的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拖欠工程款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陈明讲明法律后果;

二是经济账,部分施工内容缺少完备的书面确认凭证,劝导李华对举证不足的损耗适度退让,尽快达成调解,就能早日收回工程款,避免继续耗在诉讼当中;

三是情感账,一桩生意,不应耗尽多年情谊,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伴随着“三笔帐”的逐步厘清,紧绷的氛围慢慢松弛下来,双方从剑拔弩张转为互谅互让,顺利敲定了结算金额与分期付款方案,并约定今后项目继续合作。

平衡法理温度,做营商沃土的守护人

三小时,两起案件,尘埃落定。

案情虽异,却映照出商事纠纷的共性:商事案件的当事人,很多时候不是非要争一个法律上的对错,更多是利益纠葛、沟通错位与经营压力交织,最终矛盾激化,走向法庭。

如果机械下判,固然在法律层面给出结论,但企业可能要面对执行难、商业关系彻底破裂、诉讼时间成本高等一系列后续难题。

作为商事审判法官,我们手中的司法权,既要有判定是非的精度,更应有纾解企业困境、修复商业信任的温度。一纸判决不难,难的是真正站在市场主体的立场,看见他们经营中的难处,抓住矛盾化解的黄金窗口,多做一次沟通,多做一轮斡旋。我们多付出一分调解的努力,企业就少承受一分诉讼的煎熬;多保有一份共情考量,市场就能多留存一份生机。

 

 

*以上根据鼎湖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江浩法官手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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