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和案件,3月14日,我院行政审判庭到高要区举行第十六期“行政案件大讲堂”,高要区政府、高要区委政法委、高要区司法局、高要区法院等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道)有关领导和同志、高要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
研讨会上,高要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林希到会并发言,高要区司法局局长陈振鸿通报了近年来高要区行政机关实施有关行政强制拆除案件复议情况,我院行政庭庭长梁永康通报了近年来行政强制拆除案件的审理情况。随后,我院法官就高要区行政强制拆除执法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一一进行详细作答,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行政强制拆除的处理工作进行深入探讨。
“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当事人愿意配合接受处罚的简易程序案件,是否必须制作询问笔录?”
“我们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最后,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荣森就我院在行政审判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活动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研讨活动,对行政强制拆除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疑难点、应诉重点等方面有更全面直观的了解,切实提升了应对此类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不断提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打造更高水平法治政府。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继续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搭建更多元化、更接地气的交流平台,持续发挥“行政案件大讲堂”的影响力、辐射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执法和行政审判质效的双重提升,为法治肇庆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