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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授予“肇庆市先进集体”称号
4月26日,肇庆市委、市政府为表彰2010年以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的先进集体,对35个单位授予了“肇庆市先进集体”的称号,我院名列其中,是全市法院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也是我区获此称号的两个单位之一。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二、以三元素六特色引领法院文化建设,推动法院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三、以领潮争先不断推动机制改革,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四、抓好“三打”和维稳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鼎湖作贡献;五、坚持司法为民,为建设幸福鼎湖作贡献。
近三年,我院每年的收结案数都在1200件以上,一线办案法官每人年均结案都在90件以上,三年案件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都是100%、一审上诉案件发改率都能维持在3%以下、生效案件发改率都是0、服判息诉率都能维持在92%以上、信访投诉率都维持在0.5%以下,保持了一贯的高效率、高质量和好效果。近三年,我院荣获省、市的荣誉20余项,有10人次获得过省、市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