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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起纠纷伤人一刀换刑四年
近日,我院对一宗故意伤害案作出了判决,被告人文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文某和受害人李某本是老乡,在今年2月2日晚,文某和李某因赌博发生争吵,被其他人劝开后,文某回宿舍拿了一把不锈钢刀藏在身上,又回来与李某继续争吵,随后,两人发生打斗,文某拿出钢刀对着李某就是一刀。后来,经鉴定,李某所受伤为重伤。我院认为:被告人文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